曾陷冤狱三年 湖南范英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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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常德市法轮功学员范英女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武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被常德市桃源县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获悉,范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范英女士,49岁,家住湖南省常德市,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范英性格开朗,人很善良,能歌善舞,同学、同事、朋友、供应商都喜欢和她交往,和她相处很轻松。有时供应商货款算错了,她都会如数补齐,深得供应商的信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范英在家中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分局国保大队,伙同丹阳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常德市看守所。

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范英被常德市桃源县法院非法庭审。

在法庭上,范英讲述了她修炼后,大法带给她的身心美好。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列举了法律条文:宪法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文件,没有法轮功等等;并阐明当事人因为修炼,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没有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伤害,应该无罪释放。法庭当日没有宣判。

近日获悉,范英被常德市桃源县法院非法判四年。法官蔡婷问范英:“服不服?”范英说:“不服。”蔡婷说:“你不服,可以申诉。”

此前,在中共邪党迫害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范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广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晚,在广西南宁市,范英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南宁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强迫做奴工,不做,就被戴上脚镣手铐、关小号,干不完,就得加班、加点,有时只能睡三个小时。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范英被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范英被劫入广西女子监狱五监区,残酷的迫害导致她出现严重的心脏病,多次住进监狱医院。

出狱后,范英回到湖南老家,坚持学法炼功,身体恢复了健康,再没有犯过心脏病。范英总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分享给别人,让更多的人受益。

参与迫害人员相关信息
常德市桃源县法院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004号
电话:0736-6684600
院长刘智:0736-6681506
刑事庭长:周侯全
法官蔡婷:0736-6681926、龙志军:13707361011

常德市桃源县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051号
电话:0736-6631168
检察长夏阴:0736-6631168
公诉人朱强(副检察长):13787891333、0736-6620029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张伟:17773669053
教导员李波:18607368635

丹阳路派出所
副所长刘琪:1807367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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